将乐县产业青年人才可享受政策
文章出处:就业网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5-02-25 阅读次数:180次
将乐县产业青年人才可享受政策
1.大学生安家费。对新招聘到我县规上企业工作的全日制本 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35周岁以下、与企业签订3年(含) 以上聘用(劳动)合同、有申报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缴费记录的,每人补助一次性安家费2000元。
2.人才安家补助。对引进的实用型一类及以上、实用型二类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报认定),分别给予每人 2 万元、1万元一次性安家补助。
3.重点企业大学生生活补助。我县重点产业相关企业新招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 35 周岁以下,与企业签订 3 年(含)以上聘用(劳动)合同、在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并正常缴费6 个月(含)以上的,最高可享受 36 个月生活补助,其中,博士每人每月 2000 元、硕士每人每月 1000 元、本科生每人每月 500 元。
4.紧缺急需产业人才补助。对引进到我县企业工作的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硕士学位、学士学位的紧缺急需产业人才分别给予每人每月 3000 元、1500 元和 500 元的补助,连续发放三年。
5.明籍人才回引补助。新回引且近五年内毕业的经教育部认证的三明籍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及硕士以上返乡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 1000 元标准给予其父母(或祖父母)家庭奖励,享受期 5 年。
6.一次性创业补贴。毕业 5 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首次在将乐县行政区域内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网店等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所创办的创业项目自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 6 个月以上(含 6 个月)且当前仍在正常运营,在本人创业项目参加一项社会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 5000 元补贴;带动就业人数 5 人以上的(含 5 人及创业者本人),给予 10000 元补贴。
7.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大中专院校在校生及毕业 5 年内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创办实体在将乐行政区域内依法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 3 个月以上,享受最高 30 万元贷款额度。
8.优秀创业创新项目资助。在将乐县区域内创办独资、合资或合伙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创业实体,并担任该企业或创业实体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获评县级优秀创业创新项目的给予 2-3 万元扶持资金;获评市级优秀创业创新项目的给予 3-5 万元扶持资金;获得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的给予 3-10 万元扶持资金,市里再按 1:1 比例配套补助。
9.职业培训补贴。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标准为初级工(五级)每人 700 元、中级工(四级)每人 1000 元、高级工(三级)每人 1500 元、技师(二级)每人 2000 元、高技技师(一级)每人 3000 元。获得培训合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补贴标准为每人 500 元。参加有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组织的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最高可享受补贴标准 1200 元/人。
10.住房保障。对实体企业新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纳入县人才公租房保障范围;对引进的实用型一类人才,承诺在我县工作时间不少于 10 年,在我县购买首套自住商品房的,给予 10 万元购房补助;对按规定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6 个月(含)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及实用型人才,在将乐购买首套自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单笔贷款的最高额度可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 20 万元。
备注:1.大学生安家费和人才安家补助就高不重复;
2.重点企业大学生生活补助和紧缺急需产业人才补助就高不重复;
3.我县紧缺急需产业专业含机械工程类、材料类、化工类专业,具体文件另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