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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指导

偿职场中经常会出现因解除劳动合同而支付经济补偿的问题,那么,哪些情况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呢?

文章出处:就业网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10-30 阅读次数:80次


问题一: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有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问题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吗?        

如果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不必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要分情况来看。

问题三: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经济补偿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问题四: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何时支付经济补偿?        

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来自微信号:大学生就业资讯


排版、编辑:龚秋云 

初审:李阳 

终审:廖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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