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艺术学学士学位)
音乐学专业的前身为三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音乐科,始建于1986年9月,是恢复高考之后福建省内较早建立音乐专业并面向全省招生的五所高等院校之一。现有专兼职任教师 30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 18 人,占比 75%,其中正高职称 2 人, 副高职称 12 人,高级职称教师占比 58.33%,2007年招收本科音乐学师范类专业,目前在校生387人。与俄罗斯、乌克兰知名高校建立交流合作项目,累计输送交流生近50人。
专业立足苏区,搭建苏区美育发展平台,与地方、国际开展协同育人,注重传承地方优秀音乐文化,反哺课堂教学与实践。专业教师开展与教育教学相关研究17 项,出版教材(专著)3 部,获全国大学生艺术节美育改革优秀案例 1 项、省级教学成果奖 1 项、校级教学成果奖 3 项。培养的学生多次在全省高校师范生技能大赛和音乐教育基本功展示中获奖。
音乐学(师范类)
主要课程:
音乐学专业导论、心理学、教育学、书写、现代教育技术、学教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声乐、钢琴、中国民族音乐、外国民族音乐、形体舞蹈、和声、合唱与指挥、乐器演奏基础、钢琴即兴伴奏、民间舞、声乐演唱、戏曲鉴赏、重唱与表演唱、舞蹈编导、剧目排练、乐器演奏。
就业方向与培养目标:培养具有高尚师德情怀、热爱音乐教育事业、具备先进教育理念、扎实音乐知识与技能、较强教育教学能力、较高育人水平、具有一定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良好团队协作精神,能够胜任中学、相关教育机构音乐教学与管理等工作的音乐教育人才。
音乐学(非师范类)
主要课程:
音乐学专业导论、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声乐.钢琴、中国民族音乐、外国民族音乐、形体舞蹈、中国音乐史欣赏、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歌曲作法,合唱与指挥、乐器演奏基础、舞蹈编导剧目持练、现代舞、乐器演奏、复调、配器。
就业方向与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音乐基础理论知识、音乐基本技能,能在文化艺术界、专业文艺团体、社会培训机构等领域,从事表演、表演教学、组织策划表演活动等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